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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最高检:重点审查命案和靠言辞证据定罪案,确保事实证据可靠
作者:张沂峰 律师  时间:2015年01月24日
【最重要的不是最高检有多大决心,多响的口号,关键要有真正的监督和实施】
全国检察长会议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                新华网北京1月22日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2015年检察工作时要求,检察机关全面正确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
        全国检察长会议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辞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严格证明标准,不仅要重视收集和采信有罪证据,也要重视收集和采信无罪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有罪则诉,疑罪从无,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会议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标准,规范退回补充侦查程序,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对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或者造成错案的,以及错案发生后拖延不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查办。
        最高检还强调,要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追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