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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桂松案启示录》专题报道系列一: 桂松案马拉松审判悬疑
作者:张沂峰 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30日
桂松案启示录》专题报道系列一:

       桂松案马拉松审判悬疑
  
  
    
  经过漫长的3个多月的等待后,备受关注的江西民营企业家桂松案终于迎来了二审的第三次开庭。
  这起再普通不过的经济犯罪案件,在过去的近四年时间内,历经一审法院4次开庭审理,二审法院3次开庭审理,至今没有结案。
  桂松的家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心痛二字表达对这场马拉松审判的感受。
  
  案发汤成奇案

  桂松是原江西鸿源数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鸿源数显公司)的项目带头人,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会因为单位行贿而惹上牢狱之灾,进而被调查,然后被长达四年多的马拉松诉讼耗尽了精力。
  201035日,桂松在赴港洽谈业务途中被深圳口岸边防扣留,后送回江西审查,罪名是涉嫌单位行贿罪
  根据后来南昌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指控,桂松行贿的对象,是时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汤成奇(汤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缓)。所谓的“单位行贿罪是指在2003年底至20044月期间,为了得到和感谢时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汤成奇的关照,桂松先后3次向其行贿30万元港币、50万元人民币和3万元港币,合计84万余元。
  而作为回报,经汤成奇同意,由经开区管委会所属的国有企业南昌市昌北投资公司,为鸿源数显公司在银行贷款的8000万元提供了担保。此外,鸿源数显公司的综合楼改造及住宿楼未批先建,后经汤成奇同意补办了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20044月,经汤成奇同意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出资1.1亿元,由南昌市昌北投资公司为鸿源数显公司代建,在未取得全部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质量、消防、安全监督许可手续、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让公司300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得以建设,且建设款至今未偿还。
  在后来的庭审中,桂松说,鸿源数显公司的LCOS项目是国家重点项目,多位国家领导人都予以关心和支持,大家理应支持,何须行贿。
  然而,在七天七夜的审讯中,桂松却承认了3次向汤成奇行贿的事实。这些口供,桂松在一审过程中全部翻供。
  桂松称,20103月被抓之后,他在办案单位询问室的椅子上被审七天七夜,不让睡觉,屁股都坐烂了。他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他要吃自己的药,办案人员不给吃,而是找来医生给他检查,吃了别的药。办案人员还说,只要他交代,就给他吃自己配的药。这是专案,没有时间限制,想关多久关多久。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配合,就两个结果,死亡或自杀。桂松说,为了活命,为了等到开庭有申诉的机会,我违心作了虚假供述。
  桂松还回忆了他“配合警方审讯修改口供的细节。他说:刚开始说30万元港币送钱的理由是为了国家的1500万元拨款,后来他们认为不构成不当利益。后来30万元港币让我改成20万元。30万元我是怎么编的,开始我编了60万元,按照1500万元的4%60万元,后来说太多了,改成30万元。后来让我改成20万元,我没同意,说那就依据30万元,后来才知道是让汤(成奇)改了。
  吊诡的是,据一位参与汤成奇案旁听的法律工作者介绍,汤成奇在受审时当庭否认接受桂松的贿赂,表示这是被逼供作出的虚假陈述。汤案数额巨大,他对数千万元的受贿款供认不讳,却不承认其中的一小部分,其中包括桂松在内行贿的不足百万的那部分。而法院在判决书中最终却认定了这个事实。
  桂松对办案方式提出质疑:“将我和鸿源塞进汤成奇的反腐专案,又拿汤的一审判决作为给我和鸿源定罪的关键证据。
  桂松的辩护律师杨金柱在法庭上甚至称,本案单位行贿的指控,不仅是侦查人员对桂松的“构陷,同时也是对汤成奇的构陷
  
  曾被指控4宗罪

  对于桂松的叙述,公诉人强调说,桂松在这7天得到了休息,办案人员请来了医生,桂松得到了很好的照顾。
  公诉人的解释遭到辩方的反驳,鸿源数显公司的辩护律师张红云出示了一份证据,为桂松转入新康监狱的诊断结果,显示当时桂松的病情十分严重。新康监狱对桂松的诊断证明显示:其患有高血压病3级,属于极高危。冠心病已经变异为心绞痛,并伴随c2型糖尿病和浅表性胃炎。
  张红云律师说:“如果这七天七夜桂松得到了很好的休息和治疗,怎么会有如此严重的病情?其时,由江西省公安厅组成的对桂松的专案组早已经成立。单位行贿罪只是其中之一。一位偶然接触到桂松案并详细阅读了该案的相关资料的法律学者对此案感到震惊。
  据她介绍,专案组对桂松相继进行了骗取出口退税、骗汇、贷款诈骗、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诈骗、骗取国家拨款、骗取土地出让金等多项罪名的调查。
  “第一个罪名不合适,换第二个;第二个罪名不着边,换第三个;十个罪名全不靠谱,就继续接着换。就像推着购物车在超市挑选商品一样,结账前随便挑、随便拿、随便选、随便放。这位法律学者调侃道。
  最终,经过两年多的侦查,除涉嫌单位行贿罪外,对于桂松及其鸿源数显公司案件,专案组最终认定了其他三项罪名:抽逃出资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逃税罪。
  从后来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中可以看到,抽逃出资罪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鸿源数显公司成立过程中。
  20011022日,由丰源电力公司、鑫安鸿公司、昆鸿达公司以及个人朱慧云发起,共出资3000万元,成立鸿源数显公司,桂松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后,丰源电力公司相继将注册资金中的2500万元转走。
  侦查机关认为,桂松及其丰源电力公司转走注册资金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运营,故建议以抽逃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著名的刑法学专家高铭暄、赵秉志、卞建林、陈兴良在研究了该案材料后对抽逃出资罪提出了质疑。因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抽逃出资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鸿源数显公司的股权结构表明,桂松和鸿源数显公司既不是公司的发起人也不是股东,不可能成为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同时根据律师介绍,鸿源数显公司成立后,按协议财务由某股东管理。鸿源数显公司从办理注册到前期财务等事宜,皆由该股东负责。公章、财务章由该股东掌控,该股东转走资金桂松并不知情。
  鸿源数显公司的几位高管一致证实,该股东之所以将投资转走,是因为看政府承诺的500亩土地暂未落实,是出于资金安全考虑。根据鸿源数显公司账务记录,该股东最后将此资金归还了公司。
  至于逃避追缴欠税罪和逃税罪,在桂松及其辩护人看来,纯粹是无中生有。
  20061月,鸿源数显公司以科创房地产公司身份,采取向南昌银行封闭贷款的方式以每亩97万元竞得土地使用权,其后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将土地差价款1.058亿元返还给科创房地产公司。这笔补偿款后来被税务机关列为征税范围,并为此对科创房地产公司的账户作了冻结、扣划,并于201132日、314日向科创房地产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
  “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将土地差价款1.058亿元返还给科创房地产公司本来就是错误的,按照约定应当划拨给鸿源数显公司作为科技创新的补偿款。税务机关怎么能向科创房地产公司追缴欠税款呢?桂松的辩护人指出:更荒唐的是,税务机关向科创房地产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时,桂松已经被羁押,如何知道行政处理决定的内容?不知道行政处理决定的内容,又怎么逃的税?
  
  一审4罪改判2

  尽管桂松及其辩护人对这4项罪名颇有异议,专案组还是将该案移送到了南昌市开发区检察院。20111025日,南昌市开发区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抽逃出资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逃税罪等4项罪名为由将桂松及其鸿源数显公司起诉到法院。
  2012315日,桂松案一审在南昌市经开区法院审理。
  桂松带着氧气袋,双目紧闭,在两位法警的搀扶下出现在法庭上。
  当审判长问桂松能否坚持开庭时,桂松哽咽着说:“我等今天的开庭等了两年了,就是死在法庭上,我也要把真相说出来!说这话时,桂松花白的大胡子在不停地颤抖。此情此景让现场旁听的每一个人无不动容。
  桂松案的其中一位辩护律师马维国清楚地记得,桂松曾经对他说过,真相一日不公布,他就一日不刮胡子。
  然而,还没有等到说出真相,桂松就因体力不支,第一次庭审不得不匆匆结束。
  此后,一审法院又先后两次开庭,但均因桂松身体的原因开庭不久便休庭。
  随后的两次庭审,应桂松及辩护人的要求,法庭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为了证明讯问活动合法,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两张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的光盘(即310日、17日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
  看完录像后,桂松当庭指出:两段录音录像都是经过删改的,310日的,删除了后部分,317日的,删改了前面。主要删改的内容:我与专案组周副组长,交易以后把30万元与1500万元挂钩的过程删除了。
  面对以上疑点,桂松的辩护人当庭要求对上述两盘录像带的完整性进行鉴定。
  然而,法庭对辩护人的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法庭宣布控方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
  事实证明,辩护人的质疑不无道理。公诉机关在后来的二审中又提交了两张原封的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的光盘。辩护律师们发现,不同于一审法院庭上播放的光盘,这两张光盘录像内容更为完整,且密封完好,相信是当时封存的“母带
  桂松的另一位辩护律师陈光武历数两张光盘中的细节,包括讯问人员频繁指供、诱供,恐吓威胁桂松作有罪供述,“录像带里反映的整个过程,不是审讯,而是一场演出,由办案人员导演、彩排后,宣布正式开始录了,手要怎么放等等。
  这两张录像带还充分显示,此案由省纪委专案组督办。两位经开区检察院侦查人员多次直言:“找你是经过纪委领导、专案组统一作出的决定,在口供方面,省纪委领导怎么交代的,就怎么转达给桂松听。
  但是,这已经无法改变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了。
  2012年的最后一天,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桂松单位行贿罪、抽逃资金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桂松不服,上诉至南昌市中级法院。
  
  两年审而不结背后的隐情

  2014614日,中纪委宣布,江西省原省委书记苏荣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苏荣的落马,给桂松案带来了转机。
  624日,桂松案二审在南昌市中级法院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桂松不再隐讳,将矛头直指苏荣,称根据苏荣的大段批示,省纪委牵头成立专案组,划拨数百万元财政资金,对其和鸿源数显公司展开全面的跨境调查。
  桂松还指出,省纪委个别人员牵头,省市区三级公检法9部门参与会签,根据苏荣授意、相关领导拍板确定,删改、变造两盘审讯光盘,作为定罪证据。
  事实上,桂松身陷囹圄不久,这一情况桂松的家人就已经略知一二。
  20108月,桂松的母亲要求与鸿源数显公司一位法律顾问签订桂松案件的刑事代理合同。这位法律顾问对桂松母亲说:省纪委桂松专案组负责人是我的朋友,他告诫我桂松的案件不要沾、不要惹这个麻烦,苏荣已在中央有关部门来函中对桂松的案件作出大段批示,并以省委常委会的名义给中央以回复。
  最终,这位法律顾问婉拒了桂松的母亲。
  桂松的母亲没有放弃。她不知道苏荣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他坚信儿子是无罪的。在桂松20134月取保候审后,她终于从儿子那里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到2009年年底,鸿源LCOS项目已经落户江西十年。然而,在桂松及其团队看来,鸿源发展始终举步维艰,而政府配套扶持又迟迟不到位,资金始终捉襟见肘,鸿源逐渐萌生退意。
  鸿源数显公司当时面临双重窘境:一边是120亩的研发生活配套项目用地,在政府有形之手助推下,福建籍神秘开发商介入承包,开发预售高档商业楼盘,最终迫使鸿源将土地按成本价拱手相让;一边是地方政府代建的300亩生产中心项目,相关人员涉嫌渎职贪腐造成项目烂尾,为求掩盖,以索要工程款的名义反将鸿源告上法庭。
  在这种情况下,桂松连续数日电话催促南昌市委的主要领导,请其同意将鸿源LCOS项目部分转移至外省,并就项目遗留问题确定方案。
  201016日,一封请求项目转移的情况反映信,送到了当时主管纪检和科技工作的一位省委领导手上。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后不久,南昌市委主要领导在与桂松通话时一反常态,质问其写信“告状一事,并称早就说过鸿源研发生活配套项目转让是省委某领导的决定,上面要整你,你自己到省里去摆平吧。
  为了令桂松信服,该主要领导在电话中进一步透露,通过南昌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夫人“牵线于姐在香港收受了一个福建籍开发商高达“8位数的贿赂。
  其时,在江西官场上,“于姐之名流传颇广,桂松家人通过多方打听,最终通过权威渠道证实,于姐全名于丽芳, 19548月出生,是苏荣的妻子。苏荣夫妇二人均为吉林人。
  当然,桂松母亲的求证是否属实最终还有待司法机关的确认,但是桂松母亲相信,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桂松一定会得到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