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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江西南昌桂松案
作者:张沂峰 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30日
原文地址:王健、祁彪:《桂松案启示录》(1—5作者:李蒙不蒙你
【民主与法制】《桂松案启示录》专题报道系列(1-5)
本文所有内容的作者是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王健、实习记者祁彪

  充满传奇色彩的桂松是一个不普通的民营企业家,从上世纪80年代在江西带领江汽分厂扭亏为盈到90年代在深圳打造凯丰辉煌,再到本世纪头一个10年将鸿源LCOS项目实现产业化,挺进江西。可以说,桂松的人生经历就   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历程的缩影。
  发生在桂松身上的桂松案却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经济犯罪案件。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历时4年时间内,历经一二审法院7次开庭审理,至今没有结案。桂松案马拉松审判的背后,是一个命运多舛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鸿源LCOS项目。
  2003年国家立项,2004年产品进入市场。三年后即实现出口创汇2610余万美元。随后又陷入困境:一边是120亩的研发生活配套项目用地,被迫按成本价拱手相让给福建籍神秘开发商;一边是地方政府代建的生产中心项目,相关人员涉嫌渎职贪腐造成项目烂尾。
  解剖桂松案,至少可以发现当下法治非常严峻的两个问题:司法独立和司法人文关怀。司法改革是何其的重要、何其的紧迫。
  从某种意义上讲,桂松案的下一步走向,已经成为判断中国刑事法治走向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