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张志新与林昭
作者:张沂峰 律师  时间:2014年01月08日

张志新VS林昭,谁的思想更深邃更具生命力7923 次点击194 个回复黄山松 于 2005-9-9 18:29:0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张志新,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扣上“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进行批斗,之后被逮捕, 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的监狱里,张志新受尽折磨仍不承认自己有罪。1975年4月3日,张志新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第二天,她被反绑着双手拉出牢房,一把手术刀野蛮地切断了她的喉管,使她发不出声音。两小时后,张志新被送往大洼刑场被枪决。

1979年春,此案平反,揭露案情,震惊全国。但由于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关系,张志新冤案的真相,并没有全部公开。随着《南方周末》上发表的《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密》一文。真相显露出来。文章披露,张志新之所以被杀,并不仅仅是"反对林彪、四人帮",而是对毛泽东的功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章摘引了一段张志新原话。

  张志新说:毛主席在大跃进以来,科学态度相对地弱了;谦虚少了,民主作风弱了;加了外在的“左”倾错误者的严重促进作用。导致的结果从国内看,是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革命受到挫折和损失。这种局面确实令人担忧和不安。

  谈到文化大革命,张志新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这次路线斗争,错误路线一方伴随了罕见的宗派主义和资产阶级家族式的人身攻击,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认为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

  张志新还说了对个人迷信、个人崇拜,对搞“三忠于”、到处跳“忠字舞”的看法,她说:“过去封建社会讲忠,现在搞这个干什么!搞这玩意干什么!再过几十年的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从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张志新曾两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判几年刑就行了。可是她不认罪。当时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院谢越1979年接受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志新案辽宁省高院审。省高院表示: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但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军代表的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修改过的审判意见,给呈报到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辽宁省最高负责人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彪)批孔(子)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张志新站起来喊:“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张志新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4月4曰,张志新在沈阳被杀害。

林昭,32年生,苏州人,苏州解放后,考入苏南新闻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在常州民报当记者。1954年考入北京大学新闻系,57年被划为“右派”送去劳教,60年10月因参与“反党反革命小集团”入狱,62年初被“保外候审”,同年12月再度被捕入狱,被判有期徒刑20年,68年4月29日被枪杀。

林昭在“苏南新专”时,对党是一片赤诚,她参加“土改”时,因为当时工作队都发了枪,一次,一个男同学试放了一枪,林昭严厉地教训他:这是用来消灭阶级敌人的子弹,浪费了就是犯罪。对方并不就此觉悟,林昭急得直哭。二十年后,真没想到,其母真的付了五分钱的子弹费,眼睁睁地看着亲生女儿的被镇压。

57年后,整个中国却变得反常:接连的大折腾、大跃进、大炼钢铁、大饥荒、大逃亡,加之大说假话,冤狱遍地,连彭大元帅也难幸免。国家形象被扭曲,国民经济渐趋崩溃之势。这时的林昭伤时忧世,满腔孤愤,她批判共产风,为彭德怀鸣冤,写信建议学习南斯拉夫的经验……结果又成为新的更骇人听闻的罪证。于是厄运连连:60年10月以阴谋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罪被捕;62年3月准予“保外就医”回家,同年12月以扩充反革命组织罪再次收监,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林昭的精神是什么?概言之:“如无自由之思想,独立之意志,毋宁死。”林昭的自我命名是"年青的反抗者"。自认是一位已经清醒、觉悟了的不被利用的"青春战士"。在这一点上,林昭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因为在她同时代以及以后,就发生了红卫兵的青春激情被利用的悲剧。
  
她从自己被打成"右派"、惨遭迫害的生活经验中产生了发自生命内部的信念与追求,林昭又自称"奉着十字架作战的自由战士",林昭在狱中血书:作为人,我为自己的完整、正直而干净的生存权利而斗争那是永远无可非议的。作为基督徒,我的生命属于我的上帝,我的信仰。为着坚持我的道路,基督政治的的路线!这个年轻人首先在自己的身心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是为你们索取的,却又是为你们付出的。先生们人性,这就是人心吶!为什么我要怀抱着,以至对你们怀抱着人性呢?这么一份人心呢?归根到底,又不过是本着天父所赋予的恻隐、悲悯与良知。在接触你们最最阴暗、最最可怕、最最血腥的权利中枢、罪恶核心的过程中,我仍然察见到,还不完全忽略你们身上偶然有机会显露出的人性闪光。从而察见到你们的心灵深处,还多少保有未尽泯灭的人性。

林昭身上有明显的理想主义、浪漫主义与英雄主义的气质,她直言不讳地指出统治者乃是披着洋袍的皇帝。她曾血书《血诗题花》:“祗应社稷公黎庶,那许山河私帝王?汗惭神州赤子血,枉言正道是沧桑!”这在同时代中,又有谁敢于公然作出如此强烈的灵魂的呼喊!

在一个无法无天、绝无个人自由的社会里,除了委曲求全、识时务、甘作思想奴隶者外,凡是个性鲜明、意志独立的人,都难逃祸从天降的结局。我更加悲痛地哭了林昭的性别,让她承受的迫害更甚于男性;她曾在如焚如炽的悲愤之中痛切自伤道:已不幸青衫热血误此身,更不幸教生为女儿身。” 她以自己的青丝白发、伤痕眼泪、涌流或枯竭的血、背拷180天的所有创痛以及狱中每一天每一分钟的肉搏……拷问我们对身体和精神的理解。林昭的血不是象征性的血,是她千百次疼痛着刺破自己、手臂创痕累累的血。因为精神上的剧痛远远超过了肉体,林昭承受了我们常人无法想象的肉体之痛。这是中国当代思想先哲中最脆弱的身体啊。

林昭走上彻底的不信神、不信邪、不盲从、不妥协的道路,高呼要自己解放自己。她在63年6月18日写的《绝食书》说“一息沿存,此生宁坐穿牢底,决不稍负初愿,稍改初志。”——试问当代能有几人敢在狱中,如此“狂妄”、如此气如长虹?!

林昭的同学张元勋说:“林昭的事未能成为家喻户晓,是活着的人的悲哀,也是我们负疚之极的事”。比起张志新、遇罗克来说,林昭的名字仍未被大众所知。要解答这个问题,我想起当代美国一位作家的话:“究竟历史是经过灾难才有进步,还是历史不过在每回浩劫间欲行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