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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你知道林昭是谁吗
作者:张沂峰 律师  时间:2014年01月08日





右派、现行反革命──林昭

1957年“反右”运动之后,整个中国大陆都停止了思想,谎言与恐怖笼罩了每个角落,但正是从这时起,在北大未名湖畔,有位年轻女子义却无返顾地踏上了反抗极权、争取自由的精神之旅,并最终为此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她,就是北大学生林昭。

林昭,苏州人,1954年以江苏最高分考入北大新闻系,是北大公认的才女。1957年,林昭因言获罪,被打成“右派”,判劳教三年。当时所有的右派都检讨了,惟独林昭拒不检讨。别人对她说:“你把你的观点讲出来”,林昭说:“我有观点就是人人要平等、自由、和睦、和蔼,不要这样咬人。如果你们一定要这样干,那你们就干去!像这样的社会有什么好的,当然不好嘛。”她就是赤裸裸地对当时的政治生活表示反对。

当时的北大新闻专业负责人“罗列”,怜其体弱多病,经常咳血,冒险为之说情,结果林昭侥幸没有发配到西北劳改,而是留在新闻专业资料室接受群众“监督改造”。1958年,北大新闻专业合并到人民大学新闻系,林昭也随之到人大新闻系资料室监督劳动。

1960年初,经人民大学校长吴玉章批准,林昭回上海养病。

是年,中国大地饥荒蔓延,饿殍遍野。在甘肃农村劳改的一批右派学生和个别有良知的地方官员希望唤醒社会良知。兰州大学历史系右派学生张春元提出创办刊物,传播思想。物理系研究生顾雁、徐诚表示赞成。他们与在上海的林昭取得联系,决定合作编辑一种杂志,取名《星火》。张春元等人凑钱买了一部油印机,油印了首期《星火》,其中发表了林昭的一首长诗《普罗米修士受难的一日》。是时,他们四处搜集各地党政负责人和民主党派负责人名字,企图将《当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寄给他们,呼吁他们正视恶劣的社会现实和人民的苦难,努力遏止中共的极左政策。1960年7月,《星火》主要领导人张春元被捕。1960年10月,林昭也因反革命罪名在苏州被捕,囚于上海第一看守所。

1962年初,林昭以保外就医出狱,回到苏州乔司空巷15号家中修养。出狱那天,林昭抱着桌子脚不肯回家,对前来迎接的母亲和妹妹说:“他们还要把我抓进来的,放我是多此一举。”

1962年7月,林昭致信北大校长陆平,呼吁效仿蔡元培校长,主持公义,营救被迫害的学生。1962年9月,林昭在苏州与右派分子黄政、朱泓等人商量并起草了“中国自由青年战斗同盟”的纲领和章程。是月,在上海市淮海中路与无国籍侨民阿诺联系,要求阿诺将《我们是无罪的》、《给北大校长陆平的信》等带到海外发表。1962年12月23日,林昭再次被捕。

林昭在她称为的红色牢狱中一共度过了八年。这八年里,在被剥夺了笔和纸的情况下,她用发卡当笔,刺破自己的手指,书写了20余万字文稿、诗歌,这在人类思想史上,乃至人类历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

她写道:“我经历了地狱中最最恐怖最最血醒的地狱,我经历了比死亡本身更千百倍的惨痛的死亡”。

“每当想起那惨烈的1957年,我就会痛彻心腹不由自主地痉挛起来。真的,甚至听到、看到、提到那个年份都会,使我条件反射似地感到剧痛。这是一个染满中国知识界和青年群之血泪的惨淡悲凉的年份。假如说在此之前处于暴政下的中国知识界还或多或少有一些正气的流露,那么在此之后确实是几乎被摧残殆尽了。”

“每当我沉痛悲愤地想到,那些自称为镇压机关或镇压工具的东西,正在怎样地作恶,而人们特别是我们同时代的人——中国的青春一代在这条专政的大毒蛇的锁链之下,怎样的受难,想到这荒谬的情况的延续,是如何断送民族的正气和增长着人类的不安,更如何玷污着祖国名字而加剧时代的动荡,这个年青人还能不急躁吗?”

“这怎么不是血呢?阴险地利用我们的天真、幼稚、正直。利用着我们善良、单纯的心,与热烈、激昂的气质,欲以煽动加以驱使,而当我们比较成长了一些,开始警觉到现实的荒谬、残酷,开始要求我们应有的民主权利时,就遭到空前未有的惨毒无已的迫害、折磨和镇压。怎么不是血呢?我们的青春、爱情、友谊、学业、事业、抱负、理想、幸福、自由,我们之生活的一切,这人的一切几乎被摧残殆尽地葬送在这污秽、罪恶、极权制度的恐怖统治之下,这怎么不是血呢?

1964年12月,在狱中被关押了近四年的林昭接到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按林昭的原话说:“夫自有政治起诉以来,未有如此之妙文也。”林昭接过起诉书,对它进行了3,739字的评注与批判。起诉书写到:“林昭确定了实行私人设厂的经济路线,妄图搜罗各地右派份子,在我国实施资本主义复活。(林昭注曰:正确地说是:计划集合昔年中国大陆民主抗暴运动的积极份子,在这古老而深厚的中世纪遗址上掀起强有力的,划时代的文艺复兴——人性解放运动!)”

1965年5月31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判处林昭徒刑20年。次日,林昭接到判决书后刺破手指,在判决书的背面写下了《判决后的申明》:“昨天,你们,那所谓的伪法院,假借和盗用法律的名义非法判处我徒刑20年,这是一个极其肮脏极其可耻的判决。但它确实也够使我引为判逆者无尚光荣的,它证明著作为一名自由战士的林昭,吾至清操大节正气。”“……这是一个可耻的判决,但我骄傲地听取了它!这是敌人对于我个人战斗行为的一种估价,我为之由衷地感到战斗者的自豪!……我应该作得更多,以符合你们的估价!除此以外,这所谓的判决与我可谓毫无意义!我蔑视它!看着吧!历史法庭的正式判决很快即将昭告于后世!你们这些极权统治者和诈伪的奸佞——歹徒、恶赖、窃国盗和殃民贼将不仅是真正的被告更是公诉的罪人!公义必胜!自由万岁!林昭 主历 一九六五年六月一日”她以“主历”二子可能是为了强调心中拥有上帝的爱与正义。

1965年,由上海提篮桥监狱所写的林昭在服刑改造期间重新犯罪的主要罪行中这样记载到:“林犯关押几年来,一贯拒不接受教育,书写了大量的反动血书,如《灵耦絮语》(约十八万字)《基督还在世上》《不是练习——也是练习》《练习二》《练习三》《鲜花开放在悲壮的五月》《囚室哀志》《秋声辞》《自谏》《血诗题衣》《血衣题跋》等数十万字。虽经工作人员多方教育,并采取了单独关押,专人负责管教,家属规劝等一系列管教措施,但林犯死不悔改,公开扬言:永远不放弃宗旨而改变立场。”另一份狱方为林昭加刑的报告称:“关押期间(林昭)用发夹、竹签等物,成百上千次地戳破皮肉,用污血书写了几十万字内容极为反动、极为恶毒的信件、笔记和日记......公开污蔑社会主义制度是:‘抢光每一个人作为人的全部一切的恐怖制度。’‘是血腥的极权制度。’她把自己说成是:‘反对暴政的自由战士和年青反抗者。’对无产阶级专政和各项政治运动进行了系统的极其恶毒的污蔑。”

1965年7月~12月,林昭第三次给《人民日报》写信申诉案情并陈述政治思想,重点批评“阶级斗争”学说(戏称为楼梯上打架的理论)和集权统治,呼吁人权、民主、和平、正义,长达10万字。

1966年5月6日,刚刚刑满释放仍在监督劳动的林昭挚友和同学张元勋偷偷来到上海,以男朋友身份偕同林昭母亲许宪民到上海提篮桥监狱看望林昭。可能是唯一一次得到同仁的看望。林昭说:“我随时都会被杀,相信历史总会有一天人们会说到今天的苦难!希望你把今天的苦难告诉未来的人们!”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由20年有期徒刑改判为死刑的判决书,当即血书“历史将宣告我无罪!”当天被秘密处决。时不满36岁,尚是一位未婚青年。

1980年8月,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复查以精神病为由对林昭宣告无罪。

1980年12月11日,林昭生前老师和同学以及她的妹妹彭令范、舅舅许觉民等在北京为她举行了追悼会,八十多人参加了追悼会。罗列致悼词。

1981年,在官方审判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的政治氛围中,新华社记者穆青等人写作了报告文学《历史的审判》,发表在1981年1月27日《人民日报》上。其中有一段文字这样谈到林昭:“在我们熟悉的朋友中就有这样一位同志。这是一个勇敢纯真的南国女性,名叫林昭。由于她不愿意向风靡一时的现代迷信活动屈服,被关进了上海的监牢。但是,她坚持用记日记、写血书等种种形式,表达自己对真理的坚强信念,心甘情愿地戴着“顽固不化”的枷锁,过早地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她就义的详细经过至今无从查考,我们只知道这样一个消息:一九六八年五月一日清晨,几个‘有关方面’的代表找到了她年迈的母亲,宣告林昭已于四月二十九日被枪决。由于‘反革命分子’耗费了一发子弹,她的家属必须交纳五分钱的子弹费。这真是使人毛骨悚然的天下奇闻!在中世纪被判‘火刑’烧死的犯人无须交付柴火费,在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用‘电椅’处死的犯人也从未交过电费,唯有在林、江的法西斯统治下,人们竟要为自己的死刑付费,这不能不说是又一个‘史无前例’的创造发明!”

1981年12月30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复判林昭案件,宣布林昭无罪,为林昭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