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系列冤杀拷问中国错案追究制
作者:张沂峰 律师 时间:2011年11月15日
8月30日晚尘埃落定,王子发最终获赔89万元。他最初提出的赔偿额是75万,而拿到手比预想的多14万,令人遗憾的是,当地相关部门仍不答应公开道歉。
王子发是广西东兰县人,9年前,身陷一宗命案。尽管他坚持说自己没有抢劫杀人,而且同受害者,但仍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在2007年,另一青年覃汉宝自首,说他才是“真凶”。但直到今年8月20日,王子发才真正恢复自由身。
新近发生的广西王子发案、四川骆小林和河南赵作海死刑冤案平反,再次勾起公众对多年前错判死刑的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等冤案的回忆。
舆论期待被冤杀者能尽快昭雪的同时,法学界的专家们也呼吁中国亟须完善理冤机制。
今年5月9日,河南的赵作海被宣布无罪释放,河南省高院将这一天定为河南法院系统的“警示日”。
5月24日,被关押738天的骆小林走出看守所,他被云南省普洱市中院认定犯运输毒品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8月30日,广西王子发案赔偿事宜尘埃落定,王子发最终获赔89万元。
骆小林、赵作海、王子发都是幸运者,他们获得了平反赔偿。而另两位惊天冤案的受害者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则被枪决多年,这两起案件的真凶虽被捕多年,但为冤杀者翻案、追究错案责任却遥遥无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让司法系统主动纠正这两起冤杀案,这就好像自己揪住自己头发离开地面一样。贺卫方多年来一直在关注这两起冤杀案,他认为中国亟须完善理冤机制,必须由立法机关启动超然的纠错机制,才能真正为冤杀案平反。
陈年冤案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发生一起奸杀案,当地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聂树斌。
随后,聂树斌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聂树斌有期徒刑15年,以故意杀人判处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那时聂树斌年仅22岁,而聂树斌案的多名办案人员却因此立功升迁。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一砖瓦厂抓获可疑男子王书金,他向警方供述自己曾在河北省强奸多名妇女并将其中4人杀害。
2005年3月16日 ,“一案两凶”的聂树斌案被媒体公诸于世,舆论哗然。河北政法委成立了工作组,负责对聂案重新调查。5年过去了,聂案至今仍无任何公开结论。
就在2005年年底,内蒙古也曝出一起有着“聂树斌案”之称的呼格吉勒图案。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厕内发生一起奸杀案,警方迅速将18岁的报案人呼格吉勒图定性为犯罪嫌疑人。
60天后,呼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两级法院都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他被匆匆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供认曾于1996年4月在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厕内奸杀一名女性。2007年1月1日,赵志红被临时叫停执行死刑,但之后此案再无公开信息。
一错再错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为儿子的事已奔走呼号五年了,在近乎绝望之下,她在今年年初又向贺卫方求援,希望能继续得到他的帮助。
贺卫方在2010年2月3日致信河北高院院长高勇,他在信里表示,河北高院就是聂树斌案冤案责任的承担者。
贺卫方指出,河北高院二审王书金过去两年半仍无结果,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六条对二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个半月的规定。贺卫方呼吁河北高院拿出壮士断臂的勇气,将事实真相公布于众,让死者得以安息。
但河北高院至今也未给贺卫方任何形式的回复,贺卫方认为河北高院这五年来一直在拖延聂树斌案,并没有做任何实质性的工作。
2010年5月9日,河南的赵作海被宣布无罪释放。随后,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又在6月21日亲临赵作海家向其鞠躬致歉。
河南高院为赵作海案昭雪的决心获得了舆论嘉许,也被学界认为是法院主动为冤屈者平反的一个范本。遗憾的是,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至今仍然毫无进展,河北高院和内蒙古高院并没依法予以平反。贺卫方表示,这两起冤杀案没有得到纠正,而法院却总是以错误掩饰错误,这就是一错再错、错案不断的深度根源。
翻案无期
2007年11月,最高法也受理了聂案申诉,案件得以进入再审。最高法将其列为“重案之重”,调派专人进行全案再审审查。
内蒙古政法系统一高层此前接受传媒采访时毫不隐晦地表示,呼格吉勒图案的事实部分早已明确,不应该存在任何悬念。他并称,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然有多名责任人被追究刑责和党纪政纪处分。而当年公检法的办案人都已升职或调迁,难度可想而知!
而法学专家则指出,这几起冤杀案的办案人员除违反党纪政纪外,至少还构成“刑讯逼供罪”、“玩忽职守罪”和“枉法裁判罪”。
专家认为,这些罪名均是最高可判5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错误一旦被纠正,会有很多人要因此承担错拘、错诉、错判、错杀的责任。
“亡者”归来、“死人”复活让赵作海等案件获得平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冤屈者还活着。
贺卫方指出,而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已被冤杀,司法部门在纠正上就很难操作了。“让犯错者自己纠错不现实,因为司法系统本身在机制内缺乏一种自我纠错的动力,他们很难推翻自己原定的结论。”
记者 何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