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中国当代冤案警示录 3涂景新
作者:张沂峰 律师 时间:2011年11月17日
涂景新财富惊梦:从死刑犯到无罪释放(涂景新)
七年,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并不算长,但对于江西商人涂景新而言,却让他经历了一出从“千万富翁——死刑犯——无罪释放”的人生悲喜剧。
“请别称我‘老总’,叫我老涂就是了。现在我只是一个普通百姓。”
这个更愿意自称为老涂的男子,正是近期焦点新闻人物涂景新。面对来自各地的媒体和朋友,涂景新总是这般“纠正”人们对他的称谓。其言语间虽呵呵带笑,嗓门也还那么洪亮,眼神却难以掩饰内心厚重的苍凉。且与他以前意气风发之时相比,如今举手投足明显有些迟钝,头发更是掉了不少。
七年前,曾在江西商界叱咤风云的涂景新正如日中天之际,海南省司法机关以侵吞2556万元公款为由将他带走,后又被一审判为死刑缓期执行。当他已作好充足心理准备上断头台时,2006年12月12日的一纸刑事终审判决书——“无罪释放”,却又使他重获新生。但自始至终,涂景新都不认为自己的江西新大地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为“新大地”)当初挂靠海南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为“海南机设”)就成了国有企业,更不认为自己戴上了顶“红帽子”就存在
什么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
寻求合法生存,“新大地”扣上“红帽子”
时间回到1990年前后,涂景新在南昌乃至整个江西都是名噪一时的经济人物。尤其在其老家、素有“江西的温州”之称的南昌市安义县,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江西一位安义籍人士向记者回忆说,还在他读中学时,连他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生,都知道涂景新是安义的第一个千万富翁。要知道,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千万家产比如今的亿万更值钱、更不易。涂景新是通过推销纺织配件起步的,那时纺织业并不发达的安义,却在配套产业方面做得在全国范围风生水起,天门高出一般人的涂景新更是出类拔萃,很快就成了当地纺织配件销售大军的领衔人物。当该行业呈现下滑趋势时,又适逢海南岛大开发,消息灵通的涂景新果断地放弃纺织配件推销,充分利用他在当地的号召力,迅速组织了80辆东风车队,浩浩荡荡地奔赴数千里之外的琼岛,加入到填海的队伍中。那段时期涂景新真可谓日进斗金,完成了他的原始积累。
至1992年下半年,涂景新敏锐地嗅觉到:IT业必定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期的朝阳行业,谁捷足先登,谁就能赚大钱。于是,涂景新未待把海南咸湿的尘土拍干净,又裹夹着厚厚一沓钞票回到故乡,并相中了位于南昌市核心商业区——八一广场上的江西省展览馆,欲将其整体租赁下来再稍经改造,成为经营电脑及其附属商品的专业化大卖场。
然而,那时国家规定个人不能独立注册公司,必须要有一个国营的主管单位才行。情急之下,涂景新想起了他在海南时结识的海南机设总经理黄智忠。经双方友好协商,海南机设同意让涂景新挂靠。当初双方约定:海南机设不出资也不派人参与管理,只出具相关资信证明,并适当收取管理费;新大地由涂景新独立出资经营管理。就这样,涂景新顺利地在江西省工商局成功注册了自己的公司,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然后,再由海南机设以红头文件形式任命自己为新大地的总经理。
在那个年代,国有企业该是多么的风光,多么的令人羡慕!可是,这种挂靠行为,实为中国民营企业发展初始期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无奈”之举,人们称这种企业为“红帽子”企业。
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为何呼啦啦地冒出那么多戴“红帽子”的企业?在很多创业者看来,一是由于那时私人不能独立办公司,只能做三人以下的个体经营户。在“发展在前,政策滞后”的情况下,工商部门便采取了一个约定俗成的权宜之计,即个人注册公司,需找一个国营单位挂靠;二是戴上了“红帽子”,可以为经营者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如被乱罚款、乱摊派,还可享受与国企同等的税费减免政策,以及优惠贷款等。可以这么认为,民营企业家热衷于戴“红帽子”,实为寻求一种保护和政策支持的无奈之举。
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1995年,中国集体企业数量曾达到534万户的高峰,2005年末已下降到100多万户。如果按照其几年来平均10%-20%的下降速度估算,到2006年底,集体企业总数可能下降到80万户左右。另据全国工商联、私营经济研究会联合进行的第四次私营企业调查显示,全国有1/4以上的企业戴过“红帽子”,在沿海一些私营经济发达的地区更是高达95%以上。但自《公司法》实施以后,经济界已形成了一种共识——“红帽子”企业是中国转轨经济中的特殊产物。我国的非公经济前期的十几年处于被歧视、被压抑的状态,经历了一个由最初受到抵制(不合法,割资本主义尾巴)——默许但不主张——勉强认可——完全认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现在的合法并被推崇,其过程可谓迷茫、漫长而艰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和法制的健全,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得到了应有的社会地位。“红帽子”企业也正在成为一去不复还的背影。
若把“红帽子”生动地比作一盆烧红的炭火,在那个民营企业家的漫长寒冬,如不出什么意外,尽管火盆顶在头上,仍可为戴帽者取暖。但若一不小心,火盆倾侧,滚烫的木炭就会掉在取暖者的身上。不久,涂景新便被这个黑色的预言击中。
噩梦降临:从“优秀企业家”到阶下囚
当时,新大地一举成为江西首家专业IT产品卖场和数码产品集散地,解决就业两万多人,每年上缴税高达800多万元,成为国内四大著名IT卖场之一。新大地风头正劲的那几年,南昌市乃至江西省有关政府要员经常登门看望涂景新。不久,涂景新各种荣誉和头衔加身——优秀企业家、江西省政协委员、江西省工商联常委等等。
这位安义籍人士还回忆道:“那些年,涂景新的传奇故事激励着一代流淌安义血统的男儿,人人热血澎湃。不管认识涂景新与否,只要来到省城,无不以自己是涂景新的老乡为荣。当然,涂景新也没让父老乡亲失望,捐款赠物之事没少干。那时全国的县市不流行在自家门户树立形象,涂景新就率先在穿越家乡的305国道藕弯段处,出资修建了横跨公路的金属架——上书‘安义人民欢迎您’,引得南来北往的司机减速观望。”
到1994年,中国的民营企业终于迎来了春天。这年,我国《公司法》出台了,明确规定个人可以成立公司。神州大地被压抑了若干年的私有业主们为之奔走相告、举杯酣畅,并纷纷与各自的挂靠单位办起了“脱钩”手续。而正处于头脑发热阶段的涂景新惟独缺乏了一样致命的东西,那就是作为一个优秀企业家应有的居安思危意识。
一位曾跟随涂景新多年的老部下向记者介绍说,约在1994—1998年间,他曾与几位同样忠心耿耿的弟兄屡次提醒老板要尽快与海南方面脱离关系,以免留下后患。可每次涂景新总是爽朗一笑,大手一挥,“没事,我与海南那边关系铁着呢!”
的确,事实正如涂景新所言,新大地的管理费他都是按期如数地交给了海南机设,海南机设的效益长期不好,有时想搞点福利又苦于账中虚空,便顺理成章地想到了数千里之外的“下属公司”,而涂景新总能额外满足主管单位的这些小小愿望。
但当看到全国各地的同类企业“脱钩”得差不多了,再加上身边的忠告不绝于耳,涂景新终在1999年1月份与海南机设彻底解除了挂靠关系,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变更手续,从而恢复了私有性质。
正值涂景新在IT市场长袖善舞之际,海南机设那边出大事了——就在双方“脱钩”10个月后,海南机设把上任总经理黄智忠告到了省纪委,揭露其存在徇私舞弊和挪用公款行为。
一位深知新大地案情的工商界人士向记者透露了独家“内幕”——海南机设之所以发生地震,实为一名公司部门经理欲篡总经理位置,闹内讧而殃及到了涂景新。但据公开消息称,1999年前后,海南省纪委不断接到举报材料,反映海南机设总经理黄智忠有严重的经济问题。海南省纪委在立案查处黄智忠的同时,也把涂景新作为连带对象一并列入。随即,海南省司法部门介入调查。
1999年8月15日,由海南省检察院反贪局组成的专案组一行9人空降南昌。17日下午,两名便衣法警进入预定地点——知味酒家一包厢,将浑然不觉的涂景新控制。就在法警押着涂景新刚走出酒家大门时,涂景新大喊“救命啊!有人绑架我。”此时,正值下班高峰期,惊恐的叫喊声引来了行人围观,一会儿便把街道堵塞,人群中出现了骚动。涂景新趁机奋力挣脱,旋即遁形于混乱的人群中。同年9月7日,公安部对涂景新发出通缉令。10月19日,涂景新及其妻子王慧艳被缉捕归案。
七年黑梦多方角力,“死刑犯”终获无罪释放
涂景新被海南检察机关抓捕的消息在南昌传开后,人们无不深感震惊和疑惑。对于新大地来说,更是炸开了锅,商户们忐忑不安,纷纷欲撤离。此时,海南机设赶紧派人进行了全面接管。
2001年8月,海南省司法机关对这起震惊赣、琼两地的涉嫌挪用公款案提起了公诉。
公诉方指控,新大地系海南机设成立的子公司,应属于国有企业。涂景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担任新大地财务部负责人的王慧艳相互勾结,侵吞公款2556万元人民币;黄智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并挪用公款15万元人民币。
2003年5月19日,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以下一审判决:
被告人涂景新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王慧艳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黄智忠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一审判决后,三人均表示不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羁押了5年后,2004年12月15日,涂景新被取保候审。据他的二审辩护律师李云龙分析,这在当时就已透露了一个信息——案子有了新转机。按相关司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的人不在保释范围内。这意味着案情在朝着无罪方向发展。
据了解,调查中公诉机关以及一审法院之所以认定涂景新有罪,就因为皆认为新大地为海南机设下属的国有企业。而涂景新坚持辩称新大地完全属于他个人的私营企业。因为主管单位没有出一分钱,也未派人参与管理。
江西云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云龙曾向记者介绍说,他觉得此案有两个方面的焦点问题:一是新大地的企业性质到底是国有还是私有.二是涂景新及其妻子的罪行有否足够的指控证据。按照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注册资金来源是企业性质的决定因素。而事实上,海南机设仅提供了一张资信证明,却未有实际注入资金的进账单。这就说明此为空头资金证明。后来,经法庭调查核实,海南机设确未对新大地投入资金,也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只坐享其成。按照“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新大地应视为私有企业性质。新大地是在当时特定环境下才挂靠海南公司,由涂景新个人全额出资并承担风险的私营企业。
在上诉期间,李云龙还与同为涂景新二审辩护律师的海南尚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汤尚濠达成共识,那就是做好两手准备,如果新大地的性质最终还是被认定为国有企业,他们就得从其它方面入手,比较重要的就是那2556万的来源和去向。后来,他们抓住了这一点,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这笔款项是涂景新窃为己用。最后事实证明,一审法院依据的海南省审计厅的审计及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会计鉴定,无论审计还是鉴定都存在问题,因为2556万元到底是何人支取、去向何处并无任何证据予以佐证。原判认定涂景新、王慧艳挪用公款及黄智忠的犯罪行为同样缺乏足够证据。
二审期间,李云龙和汤尚濠在江西与海南两地,收集了大量有效的人证及物证,并及时提交给了海南高院。在大量直接证据和其它方面的公正力量影响下,海南高院终在2006年12月12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刑事判决,上诉人涂景新、王慧艳、黄智忠均无罪。
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了解到:真正拯救涂景新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并非只有律师,更有江西省工商联和江西省委统战部及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江西蓝天学院校长于果等数十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为其奔走呼告、伸张正义。尤其在涂景新被判死缓后,江西33位全国政协委员签名上书到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2月12日,江西省工商联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将此案写成《情况反映》向全国工商联、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专送,从此开始了正式的有组织、有计划并充满艰辛的漫漫维权路。
三年来,江西省工商联多次召开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此案的维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发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其发文、发函就有50多份共8万多字;搜集整理的各种文字材料共数百万字;委派分管此项工作的吴成华副会长9次下海南、13次赴京调查和反映情况,所接触的单位十几个、所拜访的有关人士上百名,真正做到了调查情况深入到基层,上报材料“通到天”。
江西省委统战部部长王林森还多次听取了此案的维权工作汇报,多次致电最高人民法院某副院长反映情况。
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和第一副主席胡德平还亲自在上报的材料上签名,据说这在全国工商联发文史上实属罕见。特别是胡德平同志,为从未谋面的涂景新亲笔写信给中央有关领导反映案情。2004年12月2日,他还和全国工商联谢伯阳副主席亲自找海南省纪委当面协调此案。有人断言,如果没有这两位领导的此次海南之行,就没有2004年12月15日涂景新夫妇的取保候审。
正因为有这么多曾经仅一面之交或素味平生的商界人士的呼吁,以及相关部门的介入,才使涂景新一步步挣脱了死神的纠缠。为了感谢江西省工商联多年来对他的无私帮助,2006年12月30日,涂景新特地送去锦旗和感谢信,而且还敲锣打鼓、鸣放鞭炮,锦旗上写着“七载冤案今昭雪,感谢娘家维权恩”。这也是自他被宣判无罪之后的首次公开露面。
产权公私之争,被重提的民企“原罪”
刚刚过去的2006年似乎对民营企业家不利,从被人揭出陈年旧账的黄光裕,到被人逼债的严介和,再到沦为阶下囚的张海、顾雏军,还有刚被抓的、号称准备与原油巨头们叫板的民间石油商会会长龚家龙……而涂景新案一度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在经济学界、法律界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和讨论,甚至被定义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极具典型意义的个案,个中缘由,还在于涂景新是个红顶商人,新大地是家“红帽子”企业。并由此衍生的是否应追溯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再次甚嚣尘上。
实际上,很多企业的“摘帽”历程伴随着久拖不决的官司,一些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走向衰落,从此一蹶不振,而初始投资人则被迫离开企业。道理很简单——如果裁定某集体企业是集体或国有性质,其负责人由于曾拿走企业利润,则涉嫌侵吞公款。
“即使当初资金全部为个人所出,要想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不给予主管单位一定的利益补偿,就会有一个悲剧性的结果。”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马光远律师感觉这类官司太普遍。
“我并不认为涂景新涉及‘原罪’。”江西师范大学金融学院李建德教授肯定地说,“原罪”是指一些民营企业主在发展初期出现的偷逃税费等行为,但涂景新并没有涉及这些犯罪行为,而且“挂靠”并没有给社会带来危害。
同时,江西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认为,有些企业通过戴“红帽子”假公济私,利用体制转轨之机侵吞国有资产,这样的“原罪”必须追究;而有些“红帽子”企业,则纯粹是由政策挤压而形成的。因此,不能以偏概全,把民营企业的发展从那个时代割裂开。“我认为‘原罪’问题不能归咎于民营企业家本身,而是当时的制度造成的。即使要追究民营企业家的‘原罪’,也应反省和追究我国法制的缺陷。况且,现在再争论‘原罪’话题毫无意义,更无必要。这对和谐发展不利。”
近年来,许多“红帽子”案表明,此类企业的产权界定是案件的核心所在。专家认为,很多主管部门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考虑,对发展壮大的挂靠企业不肯放手。在裁定产权时,历来很难找到中立的一方。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还没有对此作出过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司法解释,结果仍造成界定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这种戴帽容易摘帽难的问题,使这些“红帽子”企业在 “脱帽”过程中,发生了一连串意想不到的变故。而这些变故乃至企业经营者的悲惨遭遇,都只是中国众多“红帽子”企业发生“脱帽”纠纷的缩影,并已成为中国改革试验当中一个重大课题。
“从实践中来看,几乎所有的‘红帽子’产权纠纷,都是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来解决,但审判的结果往往与产权纠纷本身关系不大,无外乎撤销主管部门无效的‘红头文件’或具体行政行为。而对于纠纷的关键性问题——产权归属只字不提。”这是以往一些参与过“红帽子”企业权属之争的律师的共同感受,“其实,关于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国家早在1996年出台的《乡镇企业法》中就有明确规定:‘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因此,挂靠关系实质上应该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而非产权关系。”
该如何救赎“红帽子”企业?“红帽子”企业的纠纷几乎都表现为与行政部门发生的“斗争”,反映形式为公权侵占私权,行政阻力甚至行政暴力在“红帽子”企业“脱帽”中起到了相当恶劣的作用。所以,不搬掉行政阻力这块石头,“红帽子”企业的假集体盖头就甭想掀掉。
据了解,我国多年来在“红帽子”企业确权方面,一般都是围绕国务院产权界定“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而争论。现实中做法主要有下列两种:
第一种,以工商登记为集体、全民为由,统统界定为国有,不考虑个人利益,即“一刀切”的本本主义。根据国务院的相关原则,本应以投资主体为最主要的依据来界定此类企业产权的界定工作,改为以工商登记的定性为准,结果导致大量的“红帽子”产权纠纷。这种确权的方法,其本身就是利用公权侵犯私权的行为。目前,产生的案件都是由于政府相关部门的官僚主义而引发的,违反了国务院关于产权界定的原则,马虎了事,以政治权力压制公民的财产权利。
第二种,以投资为准,不顾挂靠单位的多年关照和扶持,在确定产权时,全部确认为私人所有。这种产权争议虽较少,但普通干部和职工投诉比较多,认为是领导官员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袒护私营老板,官商勾结。这种情况则是以私权损害公权的做法,且容易滋生腐败。
鉴于上述情况,尽快出台“产权界定”的可行法规仍然十分必要,这也是尊重历史、对民营企业群体负责的积极态度。
中共重庆市委书记汪洋曾在“第六届重庆民营企业家年会”上表示,民营企业创业初期的“不规范”既是与生俱来的“胎记”,也是其生机勃勃的活力所在,各级党委、政府要给予宽容。而全国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刘延东近日也公开发表言论:中央发展非公有经济的政策绝不会改变。
可是,就是如此数量庞大、为国家为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的“红帽子”企业,其中却有不少经受了不应有的历史阵痛,许多民营企业家因为所谓的“原罪”问题,被冤枉坐牢甚至断送性命。和这些人比起来,涂景新无疑又是“幸运”的。
并不完美的结局,涂景新的“硬伤”在哪里
“严格来说,这并非一个完美的结局。”一位长期关注本案的知情者,从二审判决而言,最后还是认定新大地乃国有企业,这是有些不尽人意的折中判决。
据了解,海南高院仍认定新大地为国有企业,其依据主要为“新大地是由海南机设提出申请,并经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公司用于经营的大部分资金来源,是以本公司及海南机设的名义的贷款。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部委文件及规定,上述贷款及用贷款经营积累形成的资产,应属于海南机设和新大地。归还上述贷款责任亦由海南机设和新大地承担。新大地中有少部分为涂景新的财产,但比例过小,且自2000年1月,海南机设在工商部门重新确认新大地为全民所有制性质至今已派人管理……”
为此,同时作为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的李云龙指正道:“海南高院认定新大地为国有企业的理由之一,是‘海南机设自2000年1月在工商部门重新确认新大地为全民所有制性质至今,已派人管理’。需要注意的是,这是在涂景新无辜被抓之后才发生的事,涂景新是无过错在先。一审造成了错案,侦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涂景新完全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该如何评价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汤尚濠坦言,虽然有点差距,但还是可以接受的。海南高院最终还是认定新大地为国有企业,因为这意味着财产都是海南机设的,而不是涂景新个人的,他被逮捕后的一切损失都将不能索赔。法院一方面让涂景新他们自由了,一方面又很好地保护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不让国有资产来为涂景新的个人损失买单。这说明了国家和法院都在寻求一种两全之策,既保护改革开放初期的闯海人,又要保护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对于这样重大而复杂的案件,海南高院的这一认定是一种巧妙而理智的判决。
此外,有关人士认为,尽管判决结果并不非常圆满,但这对于双方而言都应该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海南方面既纠正了这起冤假错案,又把新大地定性为国有企业,海南机设公司也无需返还接管新大地后获得的巨额利润。而作为涂景新而言,重要的是获得了自由。“这不失为解决‘红帽子’企业的一个范例,是一个积极和进步的判决。”
据悉,作为一个典型个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曾邀请多位著名法学家对此案,尤其是对新大地的属性进行了论证。结果认为:新大地是涂景新以其个人资产担保承担风险并负责偿还而借入的资金所建立起来的,海南公司没有任何出资,也没有承担风险。因此,新大地应属私营企业性质。
“一个涂景新是幸运的,但十个、百个涂景新,是否都有这么幸运呢?”吴成华为这一企业家群体充满了担忧。他介绍说,已经发生的类似涂景新案还有很多,像四川著名民营企业德阳市政通置业总公司的强制性破产拍卖一案、曾经的深圳市第一纳税大户——美芝电器公司历时8年错综复杂的企业产权官司……诸如此类轰动全国的案件已经发生了十几例,但大多数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涂景新的昭雪,让这些仍处于“原罪”旋涡的民营企业家们看到了一线曙光。
作为由于与涂景新的故交,身为江西民营企业家“娘家人”的吴成华认为涂景新在颠峰时期突然出事,也有他自身的原因:
一、作为一个企业的老总,在防范风险、处置危机方面存在致命不足。涂景新从其经商角度来讲,确有他的天赋,在九十年代初期,能在南昌投资改造省展览馆,这在当时确非常人所能。但却在他事业蓬勃发展时,突然被捕,并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刑案之中;
二、只管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未在适当时机办理“脱帽”手续,为他日后陷入致命官司埋下隐患;
三、只顾个人意志,不讲民主决策。公司同僚和法律顾问曾多次提醒要尽快明晰产权,但他听不进去,真是“业成于人,亦败于人”;
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式不恰当。涂景新在出事后,他作为一个省工商联常委、省政协委员,明知自己冤枉,却乱了方寸。按常理,他应首先找政协和工商联,通过组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他除了找律师外,惟独忽视了依靠组织的力量。通过此案,似乎为今后工商界人士维权昭示了一条可行新途径,即应同时去找各自的组织。
走不出的伤城:悲情企业家冷暖自知
采访中,据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金异介绍,涂景新一案之所以能有今天的良好结局,与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省委统战部的关心分不开。在涂景新被司法机关逮捕后,由于熟悉涂景新一案的情况,江西省政协并没有撤销他省第八届政协委员的资格,江西省工商联也没有撤销他第七届常委的资格。现在涂景新自由了,大家都希望能够再次创业,把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没有江西省工商联、省委统战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共同帮助,乃至中央有关领导的亲自过问,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下,涂景新不可能翻案,必死无疑。
目前,尽管最终获得了自由,但涂景新已失去了他一手创建并苦心经营多年的新大地。从他被指控贪污后,新大地至今仍掌握在海南机设手中。而且,就在2006年7月6日,在江西省展览馆挂了13年的“新大地”招牌,被“江西东方电脑城”招牌取而代之。稍前的7月1日,江西省展览馆将租赁到期的经营场地依法收回,自主经营IT业,并取名为“东方电脑城”。
采访中,有与涂景新交情颇深之人士告诉记者,在老涂拿到终审判决书后,曾有神秘人物打电话“提醒”他:“老涂你最好不要对记者乱讲话,别以为从此就没事了。”
但有一句话涂景新还是敢讲,那就是“我眼下需要的不是轰轰烈烈,而是卧薪尝胆,从零开始做出成绩来,回报所有帮助过我的人,回报这个还有真善美的社会。”他也用这句话来婉拒记者的详细采访要求。
采访中,江西本地多名商界人士均不无惋惜地说:“如果不出这桩冤枉官司,凭着涂景新超凡的商业智慧、独到的眼光及胆识,现在也许早已是和本地商人张果喜一样的亿万级富豪了。毕竟,他被羁押的这些年,正是江西经济高速发展阶段。许多当今数亿家产的民营企业家在涂景新走运时,还只守着一爿小店。新大地做强后,涂景新完全可能把它做成连锁,再去搞房地产之类的大买卖。但现在的市场环境不同了,经营门槛也高了。涂景新要想再创辉煌,必须付出数倍的艰辛努力。”
当然,此案还还引起了人们更多的质疑。有人认为,涂景新案本身是一个简单的案子,但人为地把它复杂化了,这是因为巨大的利益使然。海南机设从新大地拿走了7000多万,这笔钱哪去了?用得光不光彩、合不合法?有没有用到与此案有关的司法人员身上?皆不得而知。此案还可能隐藏了惊天黑幕,如果有关部门深究下去,说不定还会牵扯出真正的职务犯罪。这也就等于回答了“为何会有人警告涂景新嘴巴放乖点”的问题。
一位熟悉案情的官员甚至毫不隐讳地认为,此案集中了社会所有的阴暗面,比如人性的丑恶、道德的沦丧“涂景新风光的那些年,多少政府要员与他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可一出事,皆对他避而远之、鸦雀无声。甚至为怕惹麻烦,不惜对曾经的‘兄弟’落井下石。而且,有的职能部门在海南办案人员面前,对此案乱作为或干脆不作为。”
而许多了解涂景新的市民也感慨:“涂曾是个守法经营、乐善好施的商人,江西不少人受过他的恩惠。相信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编辑/ 李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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